然而祝某术后病情并未好转

2014-12-18 来源:不详 浏览次数:

鼻癌病人被误诊成慢性鼻慢性鼻咽炎,耽搁了治疗,不幸死亡。6月25日,经东莞市人民法院调解,该起纠葛了9个月的医疗纠纷,最终达成调解,东莞市万江区一医院当庭支付了全部赔偿款7.3万元给死者家属。

2005年8月3日,患者祝某因鼻子不适,到东莞市万江一医院耳鼻科就诊。

经该院ct影像检查,

主治的陈医生诊断为慢性鼻窦炎,称此为普通的五官疾病,只需做鼻腔息肉摘除术和磨除术即可治愈,并约祝某于8月5日到该院做手术。然而祝某术后病情并未好转,且日渐严重。祝某多次前往该院复诊,医生一再声称是感冒所致,回家吃点药即可。2006年4月份,祝某前往上海第二军医大学长海医院就诊,经专家确诊为鼻咽癌晚期。数月后,祝某不治病逝。

祝某家属认为,由于万江某医院在给患者做初期诊断的过程中存在严重失误,继而错误治疗,做不该做的手术,致使患者在后期治疗中乱投医、乱吃药,延误了最佳治疗时机,应承担全部责任。为此,祝某家属起诉至东莞市人民法院,请求法院判令医院赔偿医疗费、误工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35万元。 经过多次调解,今年6月25日,原、被告终于达成一致意见,由医院当庭支付了全部赔偿款7.3万元给原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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